具有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有毒等性质,在生产、贮运和使用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的物品,均属于危险物品。在储运与装卸过程中,需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规范。
人员与防护要求
装卸和运输作业须指派责任心强、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及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。装运人员应按物品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,搬运时轻拿轻放,严禁撞击、拖拉或倾倒。作业时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或铝合金材质,且不准穿带钉子的鞋。
装卸与储运操作
液体危险品装卸时,须严格执行防静电规定。往贮罐输送物料前,需检查输料管路、输送泵及电器状态,并按要求启闭阀门,随时查看液位以防溢料;往铁桶灌装前需检查桶体完好,灌装毕拧紧桶盖,防止跑冒滴漏,洒落物料须及时清理干净。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,严防震动、撞击、重压、倒置和摩擦,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。装卸前应检查车体干燥且无残渣,禁止使用明火灯具照明。机械作业时,机具需防止产生火花。
库区与场地管理
危险品仓库和货场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。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区附近,不准进行封焊、维修、动用明火等作业;如确需进行,须经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,派员现场监护并备好灭火器材,作业后查明无留火种方可离开。库区需保持整洁,散落的物品和杂物应及时清除,用过的棉纱、抹布等须放在库外地点妥善处理。进入库区、场区的车辆须带防火罩,且不准进入库房。装卸作业结束后,应进行现场检查。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、爆炸的物品,不得露天存放。
包装、车辆与隔离
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,发现破损、变形或物品变质等情况应立即处理。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,应悬挂相应标志,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。装卸前须确认车辆及货区条件。对散落、渗漏在车辆上的物品,须及时清除。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,不得同时装运或在同库存放。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。
消防与设备维护
库房与货场应根据灭火需要,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,放在明显且便于取用的地点,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。使用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时,瓶内物质不得用净,需留有余压防止窜入。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阻火器的放空管,并随时检查其状态。